注销公司需要监事到场吗
发布日期:2020-05-07 浏览次数:次
注销公司并不需要监事到场,监事的职责是监督公司的内部,注销公司是股东们的职责,如果该监事是股东的话则需要到场。
一、注销公司监事要到场吗
注销公司监事不需要到场。公司的注销需要代表公司表决权2/3以上的股东同意才可以。那么,公司的注销只和股东有关系,跟监事没关系。
1、监事的产生:监事会成员一般由股东会选任,其办法与董事相同。不过,对于监事会中的职工成员,各国多规定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任或者由公司的工会组织选任。
2、监事的任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监事会应在其组成人员中推选1名召集人。监事会的召集人多被称为监事会主席。我国《公司法》未规定监事会主席的特别职权,解释上应认为监事会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其他方面的权限可由公司章程做出规定。
3、监事的卸任与免职:股东担任的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职工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监事连选可以连任。
二、注销公司流程是怎样
1、成立清算组。
2、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
3、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三、公司注销的相关要求规定
1、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具有中国法人资格。外国公司对其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进行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2、经批准设立的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业务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不得损害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其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保护。
3、外国公司撤销其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时,必须依法清偿债务,依照本法有关公司清算程序的规定进行清算。未清偿债务之前,不得将其分支机构的财产移至中国境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