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5-18 浏览次数:次
【办理税务注销的条件】
1。纳税人提交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纳税人注销登记申请。
2.以下业务监控条件均符合的,受理纳税人注销登记申请
(1)纳税人税务登记状态为“正常”状态;
(2)纳税人没有留存有未缴销的发票;
(3)纳税人不存在未注销的防伪税控资格;
(4) 纳税人不存在未注销的出口退税资格;
(5)纳税人不存在未报送资料采集(不包含本月);
(6)纳税人不存在未申报(不包含本月);
(7)纳税人不存在欠税(含各类规费);
(8)纳税人不存在已发起未办结的涉税事项(资格认定、减免税备案等);
(9)纳税人的房土两税税源信息均已终止纳税义务;
(10)纳税人不存在未缴销的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及跨区税源登记项目;
(11)纳税人不存在土地增值税信息;
(12)纳税人不存在多缴、未结报的税收票证信息;
(13)纳税人不存在税收违法行为处理流程未处理完毕;没有在查的案件;不存在未完成的纳税评估。
【办理税务注销的材料清单】
1.《发票领用簿》及未验旧、未使用的发票(必报)。
2. 使用增值税税控系统的纳税人应提供金税盘、税控盘和报税盘,或者提供金税卡和IC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附表。(因解散、破产、重组等原因终止生产经营活动,或不再持续经营,需依法对资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算的居民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之前,以整个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依法计算清算所得及其应纳所得税,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附表、其他相关资料,进行纳税申报。
居民企业所得税清算申报涉及:企业所得税清算登记、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实际经营期申报、清算申报四个项目。具体操作要求可咨询主管税务局所得税科(处)。
【办理工商注销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人民法院根据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的请求解散公司。